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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arch 24 大事或小事 2009年3月21日,婚了。本着一切从简的原则,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”地进行完毕。自己想着,也就是个流程,何必麻烦;大家说,到底是大事,也不能太过简陋。于是查了查古人关于此事的说法。有说得比天都大的,《周易·序卦传》:“有天地,然后有万物;有万物,然后有男女;有男女,然后有夫妇;有夫妇,然后有父子;有父子,然后有君臣;有君臣,然后有上下;有上下,然后礼义有所错。”说夫妇是万世之始,人伦之基,而婚礼则为礼之本云云;也有说得比吃饭还简单,《礼记·郊特牲》:“昏礼不贺,人之序也。”意思说谁家都有的事,有啥好庆祝;更有低调得几乎郁闷的,《礼记·曾子问》引孔子的话说:“嫁女之家,三夜不息烛,思相离也。取(娶)妇之家,三日不举乐,思嗣亲也。”不仅不该欢庆,还应该为家庭生活上发生的变化而不爽个几天。看起来,比较早期的古代人对此事还是非常低调的,汉代以前,官方禁止婚礼奏乐以及聚众大吃大喝;最早的时候,结婚还要全身上下穿黑的。而且“婚”字从“昏”,“昏礼不用乐,幽阴之义也”,必须在傍晚进行,奏乐阳气太足,不合适。想像一下这个场景:傍晚时分,一小撮全身黑色的人马悄没声息地从一家行进至另一家,太阳下山,熄灯走人。实在是非常诡异而有趣的一幕。 说白了,婚礼的仪式,不能算个大事,结婚的重大之处在于家庭的建立和以后生活结构的改变。而这个最重大的意义,分散在漫长和琐碎的生活中,除了当事者,别人也参与不了。热闹型,无可厚非,亲友相聚,分享快乐;简单型,更无可厚非,凑的都是别人家的热闹,关起门来过的才是自己家的日子。 Comments (2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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